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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丨州人大常委会陈学明一行到鹤调研

【字号:    】        时间:2021-07-16      

 

  

本网讯(通讯员 袁捷)77日,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学明一行,到鹤峰县检察院调研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陈学明就该院依法履行惩治破坏市场秩序犯罪职能、贯彻落实“客观公正”“少捕慎诉”情况、涉企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便企利企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等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查看了涉企案件电子卷宗。 

  随后,陈学明一行来到恩施华顺饮业有限公司,详细地询问了该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并向案件承办人了解了此前相关案件的办理情况。 

    

  案情回顾: 

  20199月,鹤峰县下坪乡张某因恩施华顺饮业有限公司建厂后引流水源,认为影响其生产生活用水而心生不满,携工具破坏该公司输水管道,导致水管破裂,输水中断,造成经济损失19676元,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案发后,张某认识到错误,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并自愿认罪认罚,与该公司达成和解。 

  20205月,鹤峰县检察院结合案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张某不起诉。 

  此次案件办理中,在鹤峰县检察院与当地乡政府、村委会的积极介入调解下,恩施华顺饮业有限公司迅速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并协调解决了因公司水源引流导致的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问题,张某也深刻认识到错误,积极承担责任,企业与当地群众的关系进一步融洽。 

    

  据了解,鹤峰县检察院积极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共办结涉市场主体审查逮捕案件45人,不批准逮捕23人,审查起诉案件811人,不起诉25人,走访联系企业18家,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调研梳理,积极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引导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有效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