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茂平)“司法救助金我们已经收到了,这笔钱帮我们度过了眼前的难关。”在检察官对司法救助案件进行回访时,被救助人王某感激的说。
2020年10月,宋某饮酒后在自家住宅附近闲逛时,无故用钢筋棍击打正在自家场坝扫地的李某,李某的丈夫王某赶到后,宋某又用钢筋棍将王某左臂打伤。经鉴定,王某、李某二人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李某夫妇受伤期间失去劳动能力,而犯罪嫌疑人宋某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赔偿能力有限,且双方为邻居,如果处理不当不仅可能会造成因案致贫,因案返贫,还有可能使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前端治理,建始县检察院依法对认罪态度良好的宋某作出不起诉处理。经过调解和召开公开听证会,宋某愿意主动用每月的部分低保金对李某夫妇进行赔偿。但是宋某赔偿的金额有限,无法有效解决李某夫妇眼前的困难。
徐建平检察长带领承办检察官先后两次到李某夫妇居住地进行走访,向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经过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建始县检察院认为李某夫妇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于是该院决定对他们以司法救助的形式进行补偿。
群众事,无小事。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建始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司法为民理念贯穿司法救助工作始终,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办好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件,用心用情为群众办好事、解难题,切实提升群众“满意指数”,发挥检察温情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