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周华君 王玲)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打造人民满意的阳光检察,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现当事人“零跑路”、“少麻烦”。11月3日,利川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就陈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在其所在村委会召开公开听证会,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周晓为主持,特邀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村委会代表等到场参与听证。
2020年7月,陈某驾驶摩托车时被撞成重伤二级,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经济损失高达34万余元,但目前除了对方垫付的2000元医疗费用,未收到任何实际赔偿。案件发生后,陈某左眼已失明,加之严重的支气管疾病致使其无法劳动。家中女儿尚在求学,全家只能依靠陈某妻子务农的微薄收入来勉强维持。另外,陈某因早年修房还有十多万的外债尚未还清,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图为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救助申请人表达了救助诉求和理由,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原案基本案情、被害人的家庭困难情况,解读了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并围绕“是否对陈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向听证员征求意见。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该案后,围绕陈某家的实际困难,根据案件事实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救助金额等分别发表了意见。经过评议大家一致认为应该对陈某进行司法救助。
“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延伸司法职能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对被害人特有的人文关怀,将司法救助案件与公开听证相结合,不仅增强了我们办理案件的透明度,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也让我们的被害人切切实实感受到国家的关怀,这个过程本身也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周晓为在主持听证时指出。
今年以来,利川市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就司法救助案件共开展了10场听证会。下一步,该院将持续落实公开听证制度,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