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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兴乡村丨司法救助,给受伤的花朵带去温暖的阳光

【字号:    】        时间:2021-08-12      

本网讯(通讯员 涂煜、袁捷)今年4月初,鹤峰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被侵害中发现,该案被害人小芳(化名)的家庭原系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母亲生下小芳后即外出杳无音讯,父亲常年在外务工,由身患残疾的奶奶进行抚养,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承办检察官认为被害人小芳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随即将该线索及案件相关信息移送到该院第三检察部。

在接到案件线索后第三检察部分管领导王伟丽立即组织专班实地走访,主动了解被害人小芳身心状况及家庭生活情况,并告知小芳及其监护人可以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走访中,小芳奶奶讲述该案小芳影响很大案发后,小芳的精神状态不好,成绩有所下降,性格上变得暴躁,感谢检察机关关心关爱,相信在大家共同的呵护下,小芳定会恢复健康活力。

近期,该院已向鹤峰县政法委申请解决小芳司法救助资金1万元,向上级院汇报启动联动司法救助程序,为被害人小芳争取更多的关怀与救助。

今年以来,该院办理5件司法救助案件,其中涉及未成年人司法救助案件3件。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民政、妇联、社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构建由检察机关牵头协调的多元化司法救助体系,从心理上、经济上对被害人进行司法关怀,化“被动”为“主动”在打击犯罪中体现“检察力度”的同时,通过司法救助等行动传递“检察温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