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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办实事兴乡村|检察官跟踪监督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整改效果

【字号:    】        时间:2021-08-05      

  本网讯(通讯员 胡鑫)近日,来凤县检察院办案组一行人来到三胡乡黄柏园村,就古树保护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整改现场开展“回头看”,跟踪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今年年初,来凤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县内百多棵古树名木受自然和人为原因的危害,未得到合理、有效保护,办案人员迅速对线索进行摸排调查,对存在问题的古树名木调查取证。然后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相关的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积极配合整改,来凤县院办案人员对89棵整改完毕的古树进行全面跟踪监督,并对古树保护上仍存在机制制度上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发现县相关单位在古树名木保护中的责任制落实、保护常态化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存在不足。 

  622,来凤县院有针对性地向相关单位发出健全机制制度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相关单位收到此建议后,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地方先进经验,采取给每棵古树悬挂含古树简介、保护法规二维码、温馨提示标语、举报电话等个性化保护宣传牌;与护林员签订了古树保护协议,实现责任制落实;签约农业专家对古树制定了对有病害和有树洞及营养不良古树进行防治;对衰弱、濒危者进行了促进生长、增强树势的技术处理;对工程量较大的古树采取加固、打堡坎、建立围栏等先易后难的常态化保护机制。近期来凤县院已多次与相关单位就健全制度工作交换意见,目前通过建立的机制制度有效运行,又有57棵存在问题古树得到了妥善保护。 

为保护古树建起的围栏

  保护古树名木能助推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发展,为打造宜居宜业的乡村环境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必须走绿色发展之路,良好的生态环境又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和保障。

 

 

邀请到人大代表深入办案一线开展古树保护“回头看”

  下一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运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的方式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行政机关运用疏堵结合的措施处理好涉乡村案件的整改,促使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见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