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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4年1月10日在州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宏

【字号:    】        时间:2024-01-10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4110日在州届人大会议上

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恩施州成立四十周年。一年来,州检察院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及省委《实施意见》,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在一体推进主题教育与检察工作中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0184件,24个集体、22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60个案例入选省级以上典型案例,全州检察工作获最高检院领导充分肯定。

一、坚持围绕中心,在优化检察供给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为大局服务,自觉在全州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供给,助力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建设。

全力参与平安恩施建设。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依法该严则严、当宽则宽,有力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对性质和影响恶劣的犯罪,保持的震慑力度,批捕1662人,起诉4501人。把国家安全和政治安全放在首位,起诉涉邪教、暴恐犯罪5人。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15人、黄赌毒等犯罪636人。对大多数轻微犯罪,发挥的教育作用,对5438名自愿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对无社会危险性或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903人、不起诉1893人。

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持续抓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2次在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交流经验,省检察院对恩施州营商环境评分99分,排名全省第一。以监督办案为着力点,起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93人,监督立案、撤案135件,依法对认罪认罚的315名企业四类人员2从宽处理。以机制落实为支撑点,落实涉市场主体案件快速受理机制,逐案开展办案影响、风险研判3,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以品牌创建为牵引点,培育优化营商环境品牌13个,带动专项活动走向深入。州检察院一红一绿重点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品牌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十大典型案事例6项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全部通过省级验收

创新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主动融入,围绕打造安全、生态、文化、发展清江,出台21工作意见,全方位助力清江流域综合治理。坚持专项带动,开展矿山治理、河湖保护等专项行动,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3人,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24件。州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被评为全国两打专项行动4表现突出集体。坚持协同治理,加强跨部门、跨区划沟通协作,凝聚治理合力。恩施市检察院督促保护清江河岸线及水域安全案,入选全省深化河湖长+检察长机制助推流域综合治理典型案例。州检察院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获省检察院及州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全省检察系统会议上交流经验。

积极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持续跟进落实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5,围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产权保护、养老保健等领域开展类案分析,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04件,推动相关行业堵漏建制。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领社会法治意识提升。设立检校课堂助力法治建设,检察长到同级党校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9次,入选恩施州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围绕反诈防骗、毒品预防等拍摄的8部普法视频被中央媒体转发,州检察院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宣恩县检察院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被央视《新闻联播》报道

协同推进清廉恩施建设。完善落实监检衔接机制,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调查48件,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6380人,决定逮捕39人,起诉4551人,依法对省检察院交办的向梓仲、蒋开勤等原厅局级干部提起公诉。努力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制发职务犯罪领域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全州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调研报告获省检察院肯定并推荐至最高检。

、坚持人民立场,在践行检察初心中保障民生民利

坚持为人民司法,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自觉以初心的执着、走心的标准、用心的履职,全力守护民生民利。

用心呵护未成年人成长。坚持用法治守护未成年人,州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获评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依法打击促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89人,开展落实强制报告制度6专项监督,发现应报告未报告案件5件,推动追责6人,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和校外托管、培训机构整治专项行动,立办案件50件。惩教结合促挽救,坚持宽容不纵容,对81名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提起公诉,对68名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步做好帮教工作。延伸履职促预防,开展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7,及时纠正行为偏差,努力提升未成年人普法实效,州检察院《普法微动漫牵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获最高检表彰。

真心回应群众信访诉求。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对群众信访做到如我在诉、情同我心,受理群众信访1132件次,全部做到规范受理、认真办理、按期答复,努力实现矛盾纠纷钝化、柔化、消化。2个团队被表彰为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深化开展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表现优秀团队。持续创新工作方法,对1217件案件进行公开听证8,既解法结又解心结,相关做法在《人民日报》报道。州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促使一起历时22年的刑事申诉案件得到妥善处理,被最高检评为每案必评、实质化解典型案例

精心办好民生司法案件。紧盯口袋里的安全,加大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211人,起诉871人。紧盯舌尖上的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21人,立办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6件。紧盯用气中的安全,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行动,督促消除燃气安全隐患238个。紧盯脚底下的安全,联合住建等部门共同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推动消除窨井盖安全隐患43个。

暖心保护特殊群体权益。持续加强就业者、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办理涉劳动纠纷、就业纠纷民事行政监督案件69件,深入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支持起诉991件,帮助319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30万余元。不断强化妇女权益保护,起诉强奸、拐卖等犯罪115人。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0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67万元。积极参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起诉26人,追赃挽损80余万元。

三、坚持宪法定位,在强化检察监督中维护公平正义

坚持为法治担当,牢记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刑事检察全面做优。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633件,监督纠正漏捕90人、漏诉278人,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88。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6件,检察长依法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重大案件18。加强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64件,监督纠正监外执行不当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394件次,监督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14件次。

民事检察精准做强。强化精准监督理念,一体抓实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15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对经审查认为正确的179件民事裁判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办理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48件,发出检察建议124件。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办理虚假诉讼案件19件,提出、提请抗诉和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6件,为被侵害对象挽回损失530余万元。

行政检察创新做实。践行穿透式理念,发挥行政检察在监督行政诉讼、促进依法行政中的双重作用。受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3件。受理行政审判、执行及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0件,发出检察建议95件。持续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化解行政争议69件。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65件。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10,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400件。

公益诉讼规范做好。抓实案件办理,立办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案件340件,立办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95件。突出办案质效,对121件案件开展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276件,98%的公益损害问题在诉前得到解决,对经过诉前程序问题仍未解决的9起案件,依法提起诉讼。利川市检察院督促保护高山湿地草场行政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注重理论支撑,参加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公益诉讼立法研讨会,为立法提供恩施经验。

四、坚持守正创新,在深化检察改革中增进工作质效

坚持为改革聚力,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不断推动检察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大力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努力以科技赋能推动法律监督更加高效自主研发公益诉讼、刑事执行、行刑反向衔接等法律监督模型4个,核查相关线索3069条,办理监督案件184件。州检察院研发的税费类国有财产保护监督模型获全省优秀创意奖积极领用最高检、省检察院共享模型35个,核查平台推送及上级院交办线索317条,立办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14件。大力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等深度融入检察实践。

持续深化创新工作机制州检察院成立专门检察侦查和调查部门,认真履行检察机关侦查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11职能,立案22人。深化落实巡回检察改革,完成对恩施监狱常规巡回检察,完成对恩施、利川、宣恩、咸丰看守所的交叉巡回检察,发现并督促纠正监管问题52个,完成对巴东、建始社区矫正工作的交叉巡回检察。持续深化纵向一体履职机制,州检察院依法跟进、接续监督基层院办理的重大监督案件45件。探索完善横向一体履职机制,内部相互移送线索130余条,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五、坚持政治引领,在锤炼检察队伍中提升素质能力

坚持为队伍铸魂,自觉以主题教育为抓手,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检,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抓实主题教育,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穿始终,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25次。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自觉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认真做好州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安全

突出严管厚爱,锻造过硬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和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定期与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会商,全年办案“零事故”、队伍零违纪。将案件管理和检务督察嵌入司法办案全过程,对所有案件全流程监控,做实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2,主动记录报告480件。

着眼务实管用,提升专业素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180次。组织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同堂培训49次,共促执法司法理念提升。大力实施青年干部成长检星工程,组建9支青年先锋团队。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成功承办中国式刑事司法现代化与毒品犯罪治理学术研讨会,在省级以上知名期刊发表理论调研文章35篇,13名干警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人才库,2名干警在全省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坚持强基导向,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基层院建设强基固本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基层院建设水平。坚持政策、力量向基层倾斜,帮助基层院解决人员招录、员额遴选等题,补充调整和交流基层院班子成员27人,招录16人,遴选员额24人。利川市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检院领导基层联系点。恩施市检察院三有检察文化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3个集体获评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持续深化阳光司法,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全方位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邀请代表视察工作、主动走访代表308人次,认真办理意见建议13常态化接受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好相关提案,邀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公益保护志愿者。多角度接受社会监督,办理律师申请事项2800次,公开案件信息11000余条,在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发稿800余篇45部作品在湖北检察好新闻、新媒体作品大赛中获奖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州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州委坚强领导,离不开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州政府、州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州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州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对标为大局服务,检察履职的针对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标为人民司法,检察为民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对标为法治担当,检察监督的精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对标为改革聚力,检察探索的开拓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对标为队伍铸魂,检察管理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州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力推进恩施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恩施奋力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检察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努力推动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是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力维护安全稳定,积极促进诉源治理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恩施、法治恩施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积极参与长江大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助力绿色崛起

三是以更深情怀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全面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通过办好一个个小案、抓好一件件实事,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根基

四是以更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全面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完善虚假诉讼惩防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稳妥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持续提升公益诉讼办案质效加快数字检察步伐,以数字革命赋能法律监督

五是以更严标准打造过硬队伍。深入落实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完善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深入推进基层院建设。健全担当作为激励机制,更加注重科学管理,持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

各位代表!新征程扬帆起航,新使命重任在肩。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州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奋力推进全州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恩施建设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制度。体现了刑事司法现代化的要求,有利于实现有效惩治犯罪、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2企业四类人员企业四类人员是指涉案犯罪嫌疑人为企业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四类人员实施的犯罪一般应当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犯罪。

3〕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指在办理案件时,不能简单就案办案、机械司法,必须全面透背景、析原因、判风险、看影响,从而定方式、适法律、用政策、妥处理。

4两打专项行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

5一至八号检察建议最高检通过汇总分析司法数据、典型案例后,围绕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空间整治、寄递安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等,向有关部门发出的最高检第一至第八号检察建议。

6〕强制报告制度20205月,最高检、国家监委、教育部等9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7〕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设置轻重不同、各有侧重并呈梯级衔接状态的教育矫治措施,从而对罪错轻重程度有别、个体情况不同的未成年人适用最匹配的干预措施,以更好实现犯罪预防以及罪错未成年人正常社会化的目标。

8公开听证: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案件当事人等参与案件评议,通过公开审查的方式办理案件。

9支持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的活动

10〕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制发检察意见,依法移送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11检察机关侦查办理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14类犯罪,可以直接立案侦查。

12〕三个规定: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项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三项规定的贯彻落实,建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查严防违规干预、插手和过问检察办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