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强制医疗?强制医疗,是指对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且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但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予以强制性医疗的法定特别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检察官与人民监督员一起与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及被强制医疗人员进行交流,逐一听取被强制医疗人员当前生活和治疗情况,深入了解相关人员的精神状况及合法权利保障情况。
“我们检察人员在开展强制医疗检察监督工作中,对待被强制医疗人员也得学会“望闻问切”,全面了解他们的生活所需、医治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精神状况等等,这既是对他们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对强制医疗机构履行强制医疗职责的监督,只有加大了对强制医疗执行的监督力度,提高监督实效,才能更好保障强制医疗制度的依法执行。”利川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万军介绍说。
“今天是我第一次了解并亲身参与到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中,通过与检察官一起同被强制医疗人员的交谈,我深切地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履行强制医疗检察监督职责中为维护人民安全,确保法律正确实施所作的努力。”人民监督员廖珉表示。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强化与强制医疗各职能部门协作配合,保障强制医疗执行活动依法进行,确保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不留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