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丽)为加强人民监督员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监督,规范社区矫正管理工作,12月11日,建始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5名社区矫正人员的集中入矫宣告仪式。
入矫宣告仪式上,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宣读了5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判决书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服刑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并教育他们自觉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接受监督管理、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劳动。
该院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对新入矫对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并告诫入矫人员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有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要求他们自觉遵守法律,配合矫正工作机构监督管理,按时报到、保持手机通畅,按规定每月参加法制教育和公益劳动,并且告知其应享有的权利,希望他们珍惜机会,端正态度,深刻反省,早日投入正常的生活和工作中。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入矫宣告仪式,体现了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阳光公正执法理念,也让我对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入矫宣告仪式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关,检察机关对入矫宣告过程实施法律监督,进一步强化了社区矫正人员的身份意识、守法意识、规矩意识,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受邀参加此次活动的人民监督员张涛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