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俊 刘真伟)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12月1日,利川市检察院主动邀请6名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按照《恩施州检察机关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此次案件质量评查范围为2020年度1月1日至10月15日办结的重点案件,以县市院间交叉评查为主,利川市检察院与恩施市检察院开展交叉评查。
评查开始前,案件管理部门介绍了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方案、评查的程序、内容、标准等,使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
评查活动中,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卷宗,对照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随机抽取的6份案卷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制作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认真填写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意见建议征求表》。
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办案质量及该院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并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我深刻感受到了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对法律的正确适用,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廖珉表示,将认真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利用好自己的“双重身份”,为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发挥好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