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静 王功地)“今天,我们真实见证了检察官们认真依法规范办案的辛勤工作轨迹,从评查的八宗案卷看,咱们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较高,所办案件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法律程序规范、处理结果正确、法律文书规范!”
为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增强执法透明度,规范司法办案行为,11月18日,恩施市检察院邀请陆名凤、郑建波、王开辉、向天泉等4名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参加案件质量交叉评查活动,并现场交流征求意见建议,人民监督员陆名凤有感而发。
此次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按照《恩施州检察机关2020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恩施市院与利川市院开展交叉评查。评查活动中,案管部门干警组织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学习了《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等次评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同时介绍了“案件-比”的内涵和高检院将其设置为检察办案核心指标的意义,并对《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专题分析系统》操作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人民监督员通过查阅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对随机抽选的利川市院的4件刑事案件和本院的4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对比评查,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开展监督评议。
通过评查,4名人民监督员和律师各自对比分析了所评案件中存在的优点和不足,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主动强化内外部监督,尤其是主动邀请律师参加案件质量评查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这种做法真正体现了检律之间平等相待、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提高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