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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见证案件评审更深更实

【字号:    】        时间:2020-11-12      

近日,我第一次作为人民监督员,参加了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见证了县检察院依法规范办案,主动强化内外部监督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今天是我院和其他县院交换评查案件,我们评查的是邻近县检察机关办理的50余件案件,涉及“四大检察业务”各类案件,请各位人民监督员对我们的评查活动进行监督。”该院副检察长王伟丽同志向各位人民监督员介绍道。

“该案在办理过程上存在瑕疵,律师为被羁押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时,没有提供相关佐证文书,无法核实申请书的有效性。”该院检察官直截了当地指出某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参与检察院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我深深感受到了检察官们认真、严谨评查案件的工作作风,他们时间紧,任务重,不仅要指出案件中的各类问题,更要对所评案件形成一案一评查报告。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强化内部监督的重要举措,通过评查活动,实现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目的,切实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不仅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更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参与人民监督员活动,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在我心中更加明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充分依法履责尽责,开诚布公地建言献策,为提高司法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当好监督员、宣传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