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守牢生态底线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恩施市检察院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连续部署开展打击清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非法采砂犯罪等系列专项行动,以“立案监督”确保应立必立、以“精准起诉”落实有罪必究,切实强化法律震慑作用。
在办理张某非法采矿一案中,该院检察官在严厉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的同时,不断拓宽多种渠道,推进生态环境修复。张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自家山林中开采建筑用料灰岩矿,部分制成砂石料低价出售用于公路建设,一部分制作水泥砖出售,经勘测非法开采灰岩矿共计7409.52立方米,折合采出资源近2万吨。经恩施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惩治犯罪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才是我们办案的核心价值。”办案检察官介绍,该院近年来立足办案,主动延伸,积极构建“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多维度保护格局,一体推进恢复性司法落实落地落细。如本案中,检察官多次对张某开展释法说理,同时引导张某积极履行补植复绿,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3年来,该院针对非法狩猎、滥伐林木、非法占地、污染环境等行为,办理刑事案件180余件。
联动治理,增进生态福祉
民生无小事,保护环境与保护民生紧密相连、相辅相成,恩施市检察院秉持司法为民理念,对涉及民生福祉的案件,坚持“小案”不小办,“小案”精办的理念,在办案中既把握法治力度,又彰显司法温度,积极参与和推动社会治理。
近日,恩施市检察院在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发现,辖区某社区原先堆满了垃圾的“污水塘”已恢复原貌。
2024年1月,恩施市检察院接到线索,某社区空地垃圾、污水满溢,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立即赴该小区实地调查核实。
经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了解到,该空地已被恩施市某公司摘牌,拟新建油气混合站,但项目尚未开工,也未修建围栏,部分居民便将车辆停在空地上,生活垃圾也随手扔,又因历史拆迁等原因,附近无污水收集管网,因此居民生活、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水也通过自然形成的沟渠直排到房屋背后空地中,该处地势较低,久而久之,形成堆满垃圾的污水塘,对附近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居民的居住质量。
抓住问题的源头后,该院依法向两个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清理垃圾,并及时对案涉居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报批、立项、建设,对此处的生活污水进行集中收集、治理,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健康。
在恩施市检察院持续跟进与监督下,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履职,积极推动油气混合站项目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仅解决了周围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排问题,还解决了生态环境严重受损的问题。
防治并举,彰显检察温度
充分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群众力量”,一定能够汇集成最强大的“绿色合力”。恩施市检察院坚持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近日,该院将一起私拉电网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件的公开听证会开到了案发地,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邀请派出所民警、基层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村民40余人参与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向旁听群众讲解非法狩猎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定义及法律后果,并阐明案件拟提起公诉的处理意见以及法律依据。随后在评议阶段,听证员讨论后发表各自意见。
“砍树不仅要有采伐证,还要按照采伐证上规定的量去砍树。在山林里放捕兽夹、用气枪在山里打麻雀、在山里抓‘癞克包’‘叼老鼠’等野生动物都可能构成非法狩猎罪。”听证结束后,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谭昌慧趁热打铁,根据农村生活的特点,用诙谐的语言,讲解了非法狩猎、盗伐滥伐林木、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非法捕捞水产品、危险驾驶等罪名,结合“热气腾腾”的鲜活案例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新时代,日子好了,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有了新要求与新期盼,恩施市检察院将积极回应人民期盼,持续深化“检护民生”“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履职能力,以检察之力,守护恩施蓝天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