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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检察公益诉讼守护舌尖安全 —— 来凤县检察院成功推动市监局整治“生鲜灯”乱象

【字号:    】        时间:2024-08-07      

   近期,来凤县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中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的现象,成功推动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公共利益。

  该院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中发现,部分农贸市场、超市及果蔬店为提升产品视觉效果。使用"生鲜灯"照射肉类、果蔬等食用农产品,导致产品颜色看起来异常鲜艳,严重误导了消费者的感官认知,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及《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也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面对这一情况,该院于2024424日正式立案调查,并于次日向来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问题所在,并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使用"生鲜灯"的商家进行整治,确保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不被人为改变,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收到检察建议后,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项行动,对城区内的农贸市场、沿街果蔬店进行了全面排查和突击检查。据统计,共拆除违规使用的"生鲜灯"21盏,对5家经营单位进行了劝诫,并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该局还加强了日常巡查力度,通过政策宣讲、暗访督查等方式,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有效遏制了"生鲜灯"乱象的蔓延。 

  为检验整改成效,该院于625日组织人员对检察建议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实地回访查看。结果显示,相关商家已全部拆除"生鲜灯",市场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情况良好,周边百姓纷纷表示以后购买生鲜食品更加放心了,群众食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表示,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在维护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也进一步强化了行政机关的监管责任意识。同时,针对案件可能引发的舆论风险,检察院与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加强法律宣传和释法说理工作,有效预防了负面舆情的发生,为构建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下一步,来凤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堵点问题,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