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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平方米被占水域恢复如初

【字号:    】        时间:2024-07-12      

 

  本网讯(通讯员 谭娅)近日,利川市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市建南镇大滩口水库,发现搭建的彩钢棚已被拆除,堆放的物料已被清理运走,水库淹没区范围内目之所及碧波浩荡,近5000平方米被占水域恢复如初。

  2023年11月,利川市检察院接到重庆市万州区检察院移送线索:在利川市建南镇大滩口水库淹没区有企业违法搭建彩钢棚堆放物料,影响水库行洪安全、污染水域。 

  大滩口水库库区范围包括重庆市万州区、石柱县部分和利川市建南镇部分。为更全面快捷查明案情,利川市检察院第一时间与万州区检察院沟通,开展联合办案,共赴现场进行调查。经查,2023年4月起,万州某物流公司在大滩口水库库区蓄水范围(利川市建南镇柏杨渡村)内占用库区面积约5000平方米修建彩钢棚仓库,用于堆放石英砂等物料,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影响了库区库容及行洪安全。 

  2023年11月14日,利川市检察院对主管职能部门、属地政府怠于履行河道监管职责予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向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对该物流公司的违法行为予以制止纠正,确保河道管理范围畅通,消除大滩口水库蓄洪、行洪安全隐患。 

  然而,整改过程并不顺利。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向该物流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仅进行电话催告,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按时整改到位,检察建议到期后也未及时回复说明情况。检察官随即到现场查看,发现违建的彩钢棚仍未拆除。 

  2024年2月,审查起诉期限届满后,该院对相关职能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相关部门已经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让我们尽快搬迁,但是短时间内我们没有办法找到新的场地并办理好用地审批手续,强制搬迁企业可能无法生存下去。”法院审理期间,检察官再次到案件现场查看时,企业相关负责人道出了整改难题。 

  “公共利益要维护,但不能让案件办结、企业关门的结果出现。”为快速解决问题,确保在汛期到来前排除行洪障碍,同时能让企业继续“活下去”,利川市检察院联合万州区检察院召开区域协同办案联席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到案件现场实地会商,最终达成整改方案,由属地政府为该物流公司指定新场地并协助办理好相关用地审批手续,主管职能部门督促该物流公司加快搬迁,尽快恢复原状。 

  随后,该院与市法院多次奔赴案件现场,了解整改进展情况。2024年5月,因主管职能部门在判决前已推动完成整改,市法院裁定终结诉讼。 

  “起诉并不是目的,以诉的确认推动问题整改、维护公益才是最终目的。”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