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晓珊 张通)近日,利川市检察院对一起因逾期举证被撤销的行政处罚按下“重启键”,促使行政机关对“搁浅”四年的非法占地案重新作出处罚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该案于5月23日被评为全省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典型案例。该院今年已有3件案例被湖北省检察院评为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逾期举证致行政处罚被撤销
2017年,某旅游公司采取私下租赁方式擅自占用集体土地开展项目建设,所占土地均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属非法占地。2018年7月31日,行政机关对该公司非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退还占用的集体土地,并处以罚款。
该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于2019年1月31日向利川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于同年3月21日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后,直至次月16日才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证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法院认为行政机关未对逾期提交答辩及证据提出合理理由及提交延期申请,视为行政处罚没有证据支持,遂于2019年4月23日判决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处罚被撤销后,行政机关未继续依法履职。直至2021年8月,该公司非法占地行为仍持续至今。
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利川市检察院在开展行政诉讼监督中发现上述线索后,迅速展开了进一步的调查核实。通过调取审判和行政执法卷宗,现场勘查并向附近村民及村委会、乡政府调查核实后,审查认为:本案中,行政机关逾期举证、消极应诉致使行政处罚被撤销后,未继续依法履行职责,致使非法占地“搁浅”四年未被处理,造成司法、行政资源的浪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公信力。
为规范行政应诉,促进依法行政,2021年8月25日,利川市检察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并对非法占地行为依法处罚,同时加强辖区内土地管理和监督力度,严格耕地保护。
“搁浅”四年的非法占地案进入执行程序
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迅速对该旅游公司非法占地案重新调查,收集证据,并于2021年10月21日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十五日内自行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退还占用的集体土地,并处以罚款。同时,为加强土地管理,行政机关建立了土地巡查台账,并开展执法、应诉学习培训等工作,确保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落实。
法定期限内,该公司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内容。2022年1月28日,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月26日,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准予执行裁定。至此,“搁浅”四年的非法占地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目前,案件正在执行中。下一步,利川市检察院将加强跟踪问效,持续关注本案的办理情况,确保检察监督落实落地。
近两年,利川市检察院积极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共办理16件,均发出检察建议,回复采纳率达100%。该院以司法办案彰显检察机关历行法治的“态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有力开创了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