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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特殊”的讯问

【字号:    】        时间:2022-03-25      

  本网讯(通讯员 吕金璐 朱耀玲)“我们是利川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现依法对你进行讯问。”

  这看似普通的讯问,却因为检察官的人文关怀多了份温情。原来,讯问场所既不在看守所,也不在检察院,而是在犯罪嫌疑人杨某的家中。 

   

  近日,利川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及助理本着方便杨某接受讯问和保证诉讼顺利进行的目的,驱车到杨某家中对其进行讯问。 

  2021年11月,杨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采伐柳杉林木45株,蓄积31.5375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 

  案件移送至利川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了解到,杨某早年曾不小心受伤,失去了一只手和一条腿,落下二级肢体残疾,行动不便。考虑到其实际情况,检察官决定上门讯问。 

  讯问结束后,杨某感激地说:“我的腿脚不方便,你们亲自来我家了解情况,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此次我由于法律意识淡薄而犯了错,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学法、知法、守法。 

  检察官这次“特殊”的上门讯问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兼顾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困难,法理之外亦存情理,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精神,让法律既有了“力度”,又有了“温度”。 

  据悉,利川市检察院在司法办案中,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针对年老多病、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全面考虑案件当事人的身体状况和案件宣传教育效果等因素,落实上门讯问、公开宣告、司法救助等人性化办案方式,提升办案质效,使当事人感受到人文关怀和司法温暖,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