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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扎紧制度“篱笆”适应财物管理新常态

【字号:    】        时间:2015-04-13      

    本网讯(通讯员 周武 谭敏)自今年1月起,财物统一收归省级管理以来,巴东县检察院积极研究新政策,采取新举措,适应新常态,为检察机关正常高效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落实预算制度,强化“源头监督管理”,保障资金拨付“师出有名”。该院根据省检察院颁发的相关文件,依法履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落实单位法人负责制,实行用款计划按季编报,在当年一、三、六、九月的10日前,向一级预算单位报送一、二、三、四季度用款计划。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按照预算编列的具体项目、科目和时间进度组织预算执行。对于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列支的费用,需上传文件扫描,将扫描件作为附件添加到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由省财政厅审核,审核通过方予支付。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细化“流程把关”,确保资金使用精确高效。针对20万元以下采购项目运行中可能存在的执行“漏洞”,该院在进行此类采购时,临时从装备科、纪检监察等部门抽调3人以上组成采购小组,在财政规定的供货商范围内找3家以上发询价单询价,由最低价中标供货。项目采购同样找3家以上相应的商家,由采购小组询价,评出所满意的供货商供货。完成这些工作后再进行合同备案,提交省院审核。 

  建立健全公务卡支付结算财务制度,为公务消费建立刚性制度约束,堵住公务消费监管“漏洞”。该院严格履行公务用款报批手续,对未获批的消费一律视为持卡人私人消费,禁止通过公务卡提取现金进行公务消费;对于正常的公务支出,要求公务卡持卡人在单位财务规定的报销期内,凭消费交易凭条、支出凭条、发票及相关附件等凭据到本院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